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常政发[2015]73号)

时间:2016-05-26 09:13来源:点击:2560次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苏发〔2015〕6号)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主攻方向,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常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市实现知识产权创造活跃、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人才集聚,知识产权事业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并进
  各类知识产权创造在省内位居前列,在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和国际知名品牌。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量的比例达到33%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PCT专利年申请量比2014年翻一番;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累计达160件、注册商标累计达55000件,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分别达到100件、450件以上;年作品著作权登记量300件;参与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7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动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其它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知识产权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全覆盖,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申请量的比重达75%以上。
  2.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幅提升
  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5%。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推动600家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100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年交易金额达5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3亿元。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加强化
  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约束激励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协调联动,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充实稳定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基础条件建设,加强辖市(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辖市(区)开展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执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制度,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达90%以上。
  4.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市、辖市(区)和乡镇(街道、园区)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网络。完善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加强对科技、技改等项目的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重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十百千”创新型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组织机构,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超过2个。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知识产权服务业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其中专利服务机构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
  5.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不断扩大
  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50名实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和服务人才(其中企业知识产权总裁20名)、150名能够组织企业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的知识产权总监、8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达4000人。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体制机制
  围绕常州创新型城市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探索符合常州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职能。发挥好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作用,推动部门间工作的协调联动,集成工作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市、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稳定知识产权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机构、编制和工作职责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服务需要。尤其要加快构建乡镇(街道)、科技园区、开发区、科技创业孵化器等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将机构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提高行政指导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构建知识产权政产学研金的合作机制,集聚一批能够支撑企业知识产权运营需求的服务机构和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加强区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各辖市(区)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单位,开发区和科技园区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通过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要建立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估机制,修订重大经济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人才引进项目进行立项评议,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跟踪管理机制,对知识产权创造活动进行监理,对涉外知识产权活动进行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二)强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的融合发展
  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探索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围绕市十大产业链进行专利态势和预警研究,帮助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增强产业发展和创新活动的前瞻性。围绕产业集群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构建专利池,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明晰利益协调机制和发展策略。
  加强各类科技和经济开发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的知识产权工作,使园区成为中以两国知识产权合作与保护的示范区,积极争取常州国家高新区和武进国家高新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产业基地和科技园区的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协同互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主导制订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发展。在科技园区和特色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支持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快形成产业知识产权优势,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深度融合发展。
  (三)实现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同步提升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重点围绕市十大产业链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组建8-10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创造一批高价值专利。适时调整知识产权创造相关引导政策和考核指标,提高拥有发明专利、PCT专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核心知识产权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宣传培训,提高专利挖掘和撰写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机制,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逐步提高发明专利的实际保护年限和作品著作权的数量和质量,避免使财政和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投入遭受损失。鼓励企业优先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以专利标准化掌握竞争话语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引导我市外向型优势企业通过专利国际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化战略,逐步把我市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价值优势。
  (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水平
  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将知识产权管理要求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全过程中,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专利数据库、运用专利信息资源确定研发方向和路径,采取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期权等多种分配方式激励发明创造,提高知识产权战略整体水平,把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和标准战略有机结合,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融资体系,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建立健全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机制,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或授权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全覆盖。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围绕产业链开展专利收储、作品著作权登记、专利池建设和专利二次开发及组合,为企业提供许可、转让和实施服务。鼓励创投、银行、保险等市场力量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服务,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
  强化科技计划体系中的知识产权计划引导,落实完善市专利、商标、标准等奖励资助政策,在各类奖励项目评选以及市财政资金扶持计划的立项、评审、考核等管理流程中加大知识产权指标权重,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发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水平。
  (五)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市公安局、文广新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完善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建立与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专利违法行为公示制,加强执法办案责任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成立常州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队,充实并稳定专利行政执法专业队伍,推动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配备专职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并能够独立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省、市、辖市(区)联动的专利行政执法机制,形成专利行政执法的合力优势。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常态化执法和主动查处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保护专项行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恶劣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坚持依法办案,公正严明,努力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强本地区电子商务领域和大型展会专利侵权与假冒行为的查处工作,规范电子商务领域和展会专利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体系,加强中国(常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充分发挥“12330”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通过提供咨询服务、智力援助、法律援助、诉讼费用补助等多种方式,积极给予专利权人维权援助。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产业的预警研究,规避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支持企业投保专利保险,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损失。深入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开展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推行“正版正货”商品标贴管理,努力建成一批“正版正货”示范店、创建店、试点店。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解决行业知识产权纠纷。加强宣传教育,宣扬知识产权文化,推动企业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文化墙,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公众自觉保护知识产权。
  (六)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业务,提高知识产权事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围绕全市区域创新布局,以常州科教城为核心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按照业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竞争国际化、服务品牌化的要求,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常州)展示交易中心、江苏省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常州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和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价、许可、交易、运营、法律、金融等方面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科教城,与科教城的创新研发资源相互融合,拓展知识产权服务手段,为全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综合、高端的知识产权服务。常州国家高新区和武进国家高新区要围绕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重点发展专利代理、专利导航、专利运营、知识产权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供服务。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华罗庚科技产业园、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要积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窗口,建立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机制,做好专利代理、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等对接服务和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七)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不断推进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和常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跟踪研究,依托常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中国(常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争取成立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常州)培训基地,形成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价值分析、专利布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员和专利运营人才培养体系,并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培训项目,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支撑。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碳材料等十大产业链骨干企业培养一批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针对骨干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培养20名具有全球战略眼光、能够带领企业攀升知识产权价值链高端的知识产权总裁。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主管和技术负责人培养150名熟悉知识产权规则和管理、能够组织企业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的知识产权总监。针对广大技术管理和研发人员,培养800名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人才建设,继续组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强化培训班,积极承接国家、省培训资源,着力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和实务技能、能够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高端服务人才。加强对乡镇(街道)科技助理和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基层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专业人员在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建立例会制度,落实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各辖市(区)负责本地区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的推进工作,全市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确保经费投入
  市、各辖市(区)以及各主要园区要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在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运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完善绩效考核
  把知识产权指标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市相应考核评价体系,并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推进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考评。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制订年度推进计划,做好建设工作动态报告和年度总结,确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营造良好氛围
  设立由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专利奖,奖励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完善企业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发明人的创造积极性。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把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工作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发布年度“常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定期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和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及各类新媒体,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社会氛围,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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